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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产业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及收益分配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14:22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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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港兴公司: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群众收入稳定增加、防范监测对象致贫风险,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用于产业帮扶项目的衔接资金使用及收益分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帮扶资金、受益人群及收益率调整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及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2025年将省、市、区三级衔接资金282.38万元(省级31万元、市级46.8万元、区级204.58万元)、2024年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资金67.485万元,全部用于2025年委托帮扶项目,合计349.865万元。协议到期后,衔接资金处置办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二是2025年产业项目共帮扶户数82户,其中脱贫人口76户115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6户17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32户41人、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44户74人,无劳力的监测对象11人。

三是对受益户产业帮扶资金、收益率进行调整。(一)对脱贫人口的帮扶资金调整。在每户脱贫户5.44万元、每位脱贫人口约9.145万元的产业帮扶资金基础上,以脱贫人口为单位,每人继续增加2.6万元,继续委托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二)对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帮扶资金安排。①2024年享受产业帮扶资金收益且仍未消除风险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在产业帮扶资金每人2.05万元的基础上,以人为单位,每人继续增加帮扶资金2.6万元;②截止2025年1月底,新识别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产业帮扶资金标准为2.6万元/人;(三)收益率调整。通过企业经营,细化收益,为体现资产收益差异化,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人员享受5%收益,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人员享受5.5%收益。协议到期后,衔接资金处置办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二、资金收益

自2025年3月起,脱贫人口:在每月每户455元、每月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脱贫人口546.5元、每月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585.1元收益的基础上,每月为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增发108.3元、为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增发119.2元;

2024年享受产业帮扶资金收益且仍未消除风险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在每月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监测对象102.5元、每月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111.1元收益的基础上,每月为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监测对象增发108.3元、为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监测对象增发119.2元;截止2025年1月底,新识别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每月为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监测对象发放108.3元、为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监测对象发放119.2元。

三、工作要求

(一)签订协议。产业帮扶项目主管部门起草产业帮扶资金协议,并由帮扶责任人统一入户签订。

(二)资金拨付。按照财政、产业帮扶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王滩镇、受益户的顺序依次将产业帮扶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三)完成时限。根据上级要求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务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脱贫户人口、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信息统计表.xlsx

中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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