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负面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1 |
教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市级、县级 |
社会事务局 |
社会事务局 |
场地限制 | |
2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3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 、弹药运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 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 政办发〔2018〕6号) |
市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4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 公安部令第1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 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 政办发〔2018〕6号) |
市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5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 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 政办发〔2018〕6号)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6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 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 政办发〔2018〕6号) |
市级、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7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 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 〔2017〕529号)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8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 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 〔2017〕529号)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9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 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 政办发〔2018〕6号) |
市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10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 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 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 〕59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 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 政办发〔2018〕6号) |
市级、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11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12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13 |
户口迁移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县级、乡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14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1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16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县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场地限制 | |
17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 、变更、注销登记 |
《宗教事务条例》 |
县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场地限制 | |
18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19 | 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20 | 在草原上采集麻黄草、金莲花、 二色补血草 (干枝梅)等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审批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 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21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乡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王滩镇政府 |
场地限制 | |
22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场地限制 | |
23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国发〔2012〕52号) | 市级、县级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场地限制 | |
24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市级、县级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场地限制 | |
25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市级、县级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2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场地限制 | |
27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场地限制 | |
28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 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市级、县 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29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30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31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 消下放行政宙批事项和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 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唐政办〔2015〕2号)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市级权限下放部分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32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 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 消下放行政宙批事项和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 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唐政办〔2015〕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市管开发区下放行 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唐政办字〔2019〕76号)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市级权限下放部分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33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乡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34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35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乡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王滩镇政府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36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下放3项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唐政办发〔2019〕 2号)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37 |
渔业捕捞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 第1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 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通知》(唐政 发〔2014〕6号)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38 |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 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通知》(唐政 发〔2014〕6号)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39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40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省政府部门再取 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唐政办字〔 2016〕239号) |
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41 |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 、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 改变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3号)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42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植物检疫条例》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43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 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1号) | 市级、县级、乡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
44 | 围垦沿海滩涂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级、县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45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市级、县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场地限制 | |
46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省级权限由市级 、 县 级 初审, 市级权限由县级初审 |
场地限制 |
47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宗教事务条例》 |
县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场地限制 | |
48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 〔2018〕11号) |
市级、县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省级权限由市级 、 县 级 初审, 市级权限由县级初审 |
场地限制 |
49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 |
县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场地限制 | |
50 |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场地限制 | |
51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 〔2018〕11号) | 市级、县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场地限制 | |
52 | 对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印制审核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县级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场地限制 | |
53 |
普通护照签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国家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受国家委托实施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54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
省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由县级受理 |
场地限制 |
55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由县级受理 |
场地限制 |
56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 第1号) |
省级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省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场地限制 |
57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省级 |
社会事务局 |
社会事务局 |
市县按权限分别负责二审和初审 |
场地限制 |
58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 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省级 |
社会事务局 |
社会事务局 |
县级受理并逐级上报 |
场地限制 |
59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 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国家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市县按权限受理转报 |
场地限制 |
60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 播电视站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 电视总局令第32号) |
省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市县按权限进行初审转报 |
场地限制 |
61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 视总局令第35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修正) |
省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市县按权限受理转报 |
场地限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业务审批部门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未进驻原因 |
62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 令第10号修正)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 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省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市县按权限进行初审转报 |
场地限制 |
63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省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市县按权限进行初审转报 | 场地限制 |
64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 使用许可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国家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受理转报 | 场地限制 |
65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 、终止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国家级 | 宣传办 | 宣传办 | 受理转报 | 场地限制 |
66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 行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受国家委托实施 |
场地限制 |
67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 签注签发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 行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受国家委托实施 |
场地限制 |
68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受国家委托实施 | 场地限制 |
69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证签发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受国家委托实 施 | 场地限制 |
70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签发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 行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 | 受国家委托实 施 | 场地限制 |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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