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商务局
关于2025年手机3C数码产品换新活动
承办储备单位遴选程序办法(试行)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主体征集管理工作的通知》、《唐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2025年手机3C数码产品换新活动承办储备单位遴选程序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承办单位参与遴选基础条件
(一)海港区内依法注册、独立结算、经营范围符合要求且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有已经与银联云闪付实现信息实时传输共享的自建平台;
(二)经营产品渠道正规、授权体系清晰有效;
(三)具备自有信息化进销存系统,销售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四)银行对公账户正常有效;
(五)自愿参与2025年手机3C数码产品换新活动并垫资;
(六)承办单位及法人、负责人无偷漏税及不良违规、违法、失信、严重行政处罚等记录;
(七)一企多店情况符合银联云闪付相关上线要求。
二、承办单位申请程序
(一)提交资料
1.承办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对公账户信息(银联)。
5.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内部、外部各1张)或平台(销售平台)截图2张(首页及后台各1张)。自建平台还需提供ICP备案证书照片及银联出具的已完成信息实时交互的联通证明。
6.承办单位简介。
7.自有信息化进销存系统照片(数据不为零)。
8.在有效期内3C数码类品牌商授权证明原件照片。
9.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10.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单位资信证明。
11. 由银行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信证明。
12. 一个月纳税或完税或不欠税证明。
13. 承办企业承诺书(见附件)。
1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报告完整版照片。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2份,前面附封面和目录,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版,于申请日当日17:00前(参看下表)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材料提交申请日及市区商务部门工作节点。
区商务局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会同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核查无误后由区商务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提交市商务局;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区商务局通知退回继续补充完善。
(三)汇总上报及材料抽查。市商务局以随机方式对提交材料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的,退回全部推荐名单,取消相关县区当次全部增补承办单位资格;抽查未发现问题的,留存材料备案。连续两次抽查不通过的,取消相关县区当年继续增补承办单位资格。
因市商务局抽查发现不合格并退回,造成我区其他承办单位无法开展活动的申报单位,商务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税务等相关部门对该单位再次进行全面核查。
(四)组织承办企业上线。经市商务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承办储备单位名单。按照市商务局具体要求和市场实际需求,不定期分批组织储备单位依次与银联对接上线。
(五)不定期取消承办企业资格。已上线企业发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骗补套补、严重客诉等问题的,随时取消承办企业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海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要求与试行办法相冲突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或海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要求执行;
(二)具体上线承办单位以及一企多店情况以储备名单主体与银联对接结果为准;
(三)后续可根据政策更新或实际情况对试行办法进行调整;
(四)本试行办法有效期暂定1年,到期自动失效。
咨询电话:2917059(工作日上午8: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