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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09:34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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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港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管委会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计划规划、建议提案办理等主动公开信息,加大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社会救助、国土、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借助“唐山海港发布”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发布、转发政府信息,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2024年海港区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600余条,浏览量达94万余人次。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医疗保险与惠唐保、就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举办新闻发布会13场,向市场主体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正确理解政策、运用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在加强部门业务沟通的基础上,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等形式,建立了基层部门、政务公开负责股室和律师联动的公开答复会商机制,形成申请事项答复信息会商闭环,确保答复信息精准对接申请事项,有效提升公开答复内容质量。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起草部门、法律顾问、党政办分管主任、公文制发部门逐环节审核,在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政策文件的解读,确保各项规范性文件应解尽解。同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登记制度,发布信息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政办、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再对外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建立“1+4”(即1个门户网站,海港发布、文明海港、网信海港、海港金盾4个政务系媒体)政务信息传播矩阵,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唐山海港发布”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我的企业我推荐”“图说海港新变化”“优化营商环境”“上级媒体看海港”“海港心声”等专题专栏,累计播发稿件800余条次,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赞誉。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区内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定期梳理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经办人、审查人、主管领导三层核实检查,确保不涉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2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意识及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错敏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意识不高,解读材料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还需加强;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提高,部分领域信息不够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效,鼓励采用动画视频等形式创新性、实质性解读,提升解读的精准性和效果;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更新各领域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压实主体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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