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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业企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10:18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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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业企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10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业企业跨部门

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年初《2020年度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 12 10 日至2020 1225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海港开发区工业企业,抽查比例为10%

三、抽查实施部门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二)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三)海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检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落实情况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检查;安全评价资料检查;其它涉及到安全生产的现场问题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业企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牵头,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

2、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本次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组织,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分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本部门的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将本部门此次抽查事项、需要被检查对象提供的材料清单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海港经济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样本。

3、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4、各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5、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6、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备案。

7、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将《海港经济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8、各单位分别派出检查人员2人,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着制式服装,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9、公示检查结果。各单位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海港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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