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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信访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16:30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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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局信访举报线索交办通知单(交办编号:2019-16)内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按照环境信访线索主要内容,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唐山市通宝焦化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位于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东001号,法定代表人史瑞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57603194879,经营范围为生产干熄焦及焦化副产品等。该企业生产规模为年设计能力干全焦64.7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2座50孔4.3米捣固焦炉以及配套焦炉煤气净化设施,主要环保设施建有装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尘站,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鼓冷、粗苯和油库区等工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酚氰废水处理站等。该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3月获得唐山市环保局批复,文号为唐环发〔2004〕029号,于2009年通过唐山市环保局验收通过,文号为唐环验〔2010〕11号,具有排污许可证,证号为911302257603194879001P,有效期限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根据举报人提供照片,同时查阅该企业生产记录,举报照片与现场实际情况基本一致,10月14日10时40分左右,该企业63#炉笺在装煤过程中因煤饼突然塌落造成炉门不能及时封堵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大约持续了5分钟左右。

三、查处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作出如下处理:

(一)针对该企业焦炉装煤过程中部分烟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设施未能完全对烟气进行收集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拟立案处罚。 

(二)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四、回访情况

2019年10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表示对调查处理结果满意。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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