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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2017年度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1-22 16:36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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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秩序,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相关要求,按照市农牧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加强工作创新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国家禁用农资、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引导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销售假劣农资、国家禁用农资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3.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4.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体目标分解

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网格覆盖率达到100%。

2.抽检任务(定量检测及定性检测)完成率100%。

3.上级部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6.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监管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力量,继续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制,开展村级农产品协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

2.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负责人严格按照《乳山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须知》、《乳山市农资市场监管须知》等相关要求,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3.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及时发现并解决农产品安全隐患。根据农产品不同生长时节和用药阶段等信息,加大抽查和风险检测频次,强化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严的产品落实召回和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对未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4.加强日常监管。对农资市场实行不间断执法检查,全年中每个农资店至少检查一次;对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产品上市前加强检查巡查频次,全年至少检查2次,摸清风险底数,理清风险点。

5.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年中广泛开展春秋季节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专项检查和韭菜、芹菜、蒜薹等产品的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和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报送等工作。

8.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开展农产品协管人员业务培训,使各镇(办)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能熟练掌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涉及的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流程,夯实农业生产的各项基础知识。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培训率达到100%;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资经营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及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信息和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活动,震慑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唐山海港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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