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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社保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10:02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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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机关事业保险局通知自2017年6月起按《唐机险字[2017]1号》文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范围为参加唐山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基数为2016年度月平均实际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本次调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从2017年6起实施,待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社平工资公布后,据实重新核定,并结算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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