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项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
二、征收标准:申报初级职称,每人收费100元。
三、收费主体: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计费单位:元/人。
五、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
六、收费范围: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七、收费对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八、征收方式:执收单位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
九、减免规定:无。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5-2913345。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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