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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14:14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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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区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发展改革局代章)

2023年2月27日


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倪岳峰书记在唐山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持续优化市场、政务、金融、法治、信用环境,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海港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施工许可阶段实行全流程网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等机制加快手续办理。重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防空地下室审批、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涉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即接即办、一日办结”。(责任领导:莫辉、褚帅军;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

2.整合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热线,将大厅各窗口电话统一接入服务热线,实现政务大厅服务事项一号通办。(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3.实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矿区使用费申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8项涉税费事项资料容缺办理,事后由纳税人补办。(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对“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等8项涉税费资料取消报送;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等6项涉税费资料由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留存备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5.支持企业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责任领导:褚帅军;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

6.质监、安监、消防等审批事项及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商品房信息查询查封等一次性告知所需必备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资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办结。(责任领导:褚帅军;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7.建立流动仲裁庭,在劳动纠纷发生的企业开庭,变“坐堂审案”为“流动仲裁”。(责任领导:常荣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部)

8.协助项目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购买工作,相关资料当日受理当日上报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领导:孙志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对每个重点项目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落实“点对点”对接服务机制,针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10.符合海港区产业政策和融资担保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场主体,内部审批业务流程不超1个工作日。(责任领导:孙志昕;责任单位:区融资担保公司)

11.投标保函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制,只要申请材料齐全任何时间随到随办,当场会签、开具保函,立等可取。(责任领导:孙志昕;责任单位:区融资担保公司)

12.深入区内企业免费拍摄制作宣传推介视频,协助进行媒体投放。(责任领导:肖雅心;责任单位:区宣传办)

13.推动城市公交及农村客运服务提升,在现有5条公交班线,7条订制班线基础上,再为企业、学校订制8条公交班线。(责任领导:褚帅军;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4.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物质奖励,领创(限1人)人员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物质奖励。企业新引进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技能人才,五年合同期内每年给予6000元生活补贴。(责任领导:常荣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部)

15.在境内沪深北主板和境外上市、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石交所挂牌企业分阶段分别给予15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的物质奖励。对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企业,再给予50万元物质奖励。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从域外迁入海港区的享受同等奖励政策。(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依托《金融贡献奖励办法》,存贷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0、50、30、10个百分点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物质奖励。(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7.新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物质奖励。(责任领导:曾庆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8.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大清河南北路、10#路北延等8条道路;修建三号路立交、老沿海路下穿东港铁路立交、老沿海路上跨京唐港铁路立交、海滨路上跨疏港铁路立交、中山大街上跨京唐港铁路立交5座跨铁立交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责任领导:褚帅军;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9.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建1个高标准幸福广场、800个地下停车位;改造3万余套道路照明设施和海城路、中山大街、港荣街及鑫丰大酒店南侧4条市政供水管道;利用钢企厂冲渣水进行取暖供热改造,推动清洁供暖提标升级。在重点街角建设5个高品质口袋公园,对海港大路、文化大街、港兴大街、海滨大路4条城市主干道约40公顷绿地进行品质提升,打造富有魅力的城乡硬环境。(责任领导:褚帅军;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0.出台《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财政提供专项补贴资金15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优先支持海港区高质量发展中各战线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个人领取新能源汽车消费券。(责任领导:莫辉;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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