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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级河长调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7:00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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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海办函〔2017〕6号)要求,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区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区级河长

职务

河流湖泊名称

河流起止点及长度(公里)

张秋月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老滦河底(大清河)

沿海路至大清河闸(3km)

石碑新河沿海路至老滦河底(0.9km)



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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