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证我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海办函〔2017〕6号)要求,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区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区级河长
职务
河流湖泊名称
河流起止点及长度(公里)
张秋月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老滦河底(大清河)
沿海路至大清河闸(3km)
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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