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开发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河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级河长名单
(一)区级总河长:刘景健;负责河流:海港经济开发区所有河流。
(二)区级河长:莫辉;负责河流:一排干、二排干。
(三)区级河长:常荣兴;负责河流:陈红渠、小河子。
(四)区级河长:王建新;负责河流:老滦河底(大清河)、石碑新河。
(五)区级河长:褚帅军;负责河流:小长河、羊角分支渠。
(六)区级河长:孙志昕;负责河流:新潮河、中支渠。
(七)区级河长:肖雅心;负责河流:东支渠、农场北侧(一号河)。
(八)区级河长:曾庆学;负责河流:湖林新河、王芦新排水。
二、海港经济开发区镇级总河长名单
刘玉东 、艾新江:(王滩镇)
艾素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3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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