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重点领域公开 > 乡村振兴 > 内容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关于调整部分河流河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0:19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打印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河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级河长名单

(一)区级总河长:刘景健;负责河流:海港经济开发区所有河流。

(二)区级河长:莫辉;负责河流:一排干、二排干。

(三)区级河长:常荣兴;负责河流:陈红渠、小河子。

(四)区级河长:王建新;负责河流:老滦河底(大清河)、石碑新河。

(五)区级河长:褚帅军;负责河流:小长河、羊角分支渠。

(六)区级河长:孙志昕;负责河流:新潮河、中支渠。

(七)区级河长:肖雅心;负责河流:东支渠、农场北侧(一号河)。

(八)区级河长:曾庆学;负责河流:湖林新河、王芦新排水。

二、海港经济开发区镇级总河长名单

刘玉东 、艾新江:(王滩镇)

艾素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附件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主要河湖河长名单.docx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3年3月15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