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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及收益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5 10:12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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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港兴公司: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群众收入稳定增加,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衔接资金使用及脱贫人口产业帮扶资金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调整

按照上级要求及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2023年省、市、区三级衔接资金188.6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9万元、市级资金45.65万元、区级资金104万元)、2022年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资金32.14万元,全部用于2023年委托帮扶项目,合计220.79万元。在每户脱贫户5.44万元、每位脱贫人口约5.315万元的产业帮扶资金基础上,以脱贫人口为单位,每人继续增加1.78万元,继续委托甲方实施港口环保业务项目。通过甲方经营,细化收益,为体现资产收益差异化,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人员享受7%收益,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人员享受8%收益。协议到期后,委托帮扶项目资金处置办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二、资金收益

自2023年3月起,在去年发放收益的基础上(小注),每月为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增发104元、为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增发119元。

三、工作要求

(一)签订协议。产业帮扶项目主管部门起草增加产业帮扶资金协议,并由帮扶责任人统一入户签订。

(二)资金拨付。按照财政、产业帮扶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受益贫困户的顺序依次将产业帮扶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三)完成时限。根据上级要求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务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

附件:

1.小注:每月每户发放455元、每人发放237元,每月为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增发103元、为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增发118元。

2.

脱贫户人口信息统计表.xlsx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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