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1月16日审定,现将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收益金的使用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对使用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海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地址:建设大厦509室
监督电话:0315—2915916
邮箱:jzpk20200101@163.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中共唐山市委海港经济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1月16日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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