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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河流河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10:03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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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因党工委、管委会班子调整,经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河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港开发区区级河长名单

(一)区级总河长:刘景健。

(二)区级河长:刘军;负责河流:湖林新河、小长河、王芦新排水、东支渠。

(三)区级河长:莫辉;负责河流:一排干、二排干、农场北侧、羊角分支渠。

(四)区级河长:常荣兴;负责河流:新河、盐场北侧渠、陈红渠、小河子。

(五)区级河长:王建新;负责河流:老滦河底、石碑新河、新潮河、中支渠。

二、海港开发区镇级总河长名单

王滩镇镇级总河长:刘玉东    王滩镇党委书记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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