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因党工委、管委会班子调整,经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河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港开发区区级河长名单
(一)区级总河长:刘景健。
(二)区级河长:刘军;负责河流:湖林新河、小长河、王芦新排水、东支渠。
(三)区级河长:莫辉;负责河流:一排干、二排干、农场北侧、羊角分支渠。
(四)区级河长:常荣兴;负责河流:新河、盐场北侧渠、陈红渠、小河子。
(五)区级河长:王建新;负责河流:老滦河底、石碑新河、新潮河、中支渠。
二、海港开发区镇级总河长名单
王滩镇镇级总河长:刘玉东 王滩镇党委书记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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