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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巩固拓展办【2022】4号-关于2022年度衔接资金(产业发展)使用及入股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6:59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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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港兴公司: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群众收入稳定增加,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脱贫人口产业扶贫资金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调整

按照上级要求及开发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2022年省、市、区三级衔接资金共计225.2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8万元、市级资金45.58万元、区级资金104万元)、自然变更贫困群众返还产业扶贫资金及分红共计37.65万元,合计225.23万元。在每户脱贫户5.44万元、每位脱贫人口约3.555万元的产业扶贫资金基础上,以脱贫人口为单位,每人继续增加1.76万元,继续入股甲方港口环保业务项目。通过甲方经营,细化收益,为体现资产收益差异化,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人员享受7%收益,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人员享受8%收益。协议到期后,参股本金处置办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二、分红收益

自2022年3月起,在每月每户发放455元、每人发放237元股息红利的基础上,每月为每位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增发103元股息红利、为每位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增发118元股息红利。

三、工作要求

(一)签订协议。产业扶贫主管部门起草增加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协议,并由帮扶责任人统一入户签订。

(二)资金拨付。按照财政、产业扶贫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受益贫困户的顺序依次将产业扶贫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三)完成时限。根据上级要求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务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

附件:脱贫户人口信息统计表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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