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滩镇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河湖保护名录》已经开发区管委会审定,现予公布。王滩镇政府、各级河湖长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河湖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恢复河湖生态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附件:
唐山海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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