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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4:12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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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落实开发区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开发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考核;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消防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开发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特派安全监察专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厦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联系方式:2913359

负责人姓名:赵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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