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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4:06     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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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农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农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产品生产、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按照权限做好农业综合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防返贫考核和绩效评价,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负责林业、水利农机安全监理相关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厦50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联系方式:2915916

负责人姓名:汪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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