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文件精神,唐山海港海韵商业中心项目按承诺制管理,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唐山海港海韵商业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港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北,海安路以东。项目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8′29.73″,北纬39°14′20.89″。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1.57hm2,总建筑面积42075.24平方米,建设4栋多层商业建筑及场地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徐永凯15532553257
电子邮箱:85398281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