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按承诺制管理,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港区第四幼儿园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唐山海港开发区兴业大街以北,繁荣大路以东。项目建设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8′32.89″,北纬39°15′0.4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7993.03平方米,主要建设幼儿园教学楼、门卫、其他附属用房、公共活动场地。共设18个班,可容纳540名幼儿。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
联系人:白德利 15133937668
电子邮箱:15133937668@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