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文件精神,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二期工程项目按承诺制管理,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院内,项目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8'53.26",北纬39°13'56.38"。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1.33hm2,其中永久占地0.64hm2,占地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临时占地0.39hm2,占地类型为体育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189.78m2,主要建设住院楼1栋,其中地上11层,地下1层,建设变电室,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力、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成后新增住院病床300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娜 151339166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