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文件精神,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利用钢厂余热供暖项目按承诺制管理,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利用钢厂余热供暖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工程起点坐标为东经119°00′22.44″,北纬39°16′10.11″,终点坐标为东经118°58′52.13″,北纬39°14′9.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6.3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13公顷,临时占地6.17公顷。占地类型为空闲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主要建设厂区内换热系统,换热系统包含钢厂冲渣水取热站和供热首站及厂区内外供热管网,最大管径为DN900,厂区外管网末端与繁荣大路和港欣街原DN1000主管道连接,可满足海港开发区236万平米供热需求。
联系人:张建军 18731536500
电子邮箱:499912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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