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文件精神,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铁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按承诺制管理,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铁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理位置:本项目海港综合停车场、港滨南街(海保路—大唐电厂)、海阳路(文化大街—兴业大街)、海支三路、9号路、港欣街(光明大路—幸福路)、港荣街(海滨路—海河路)、10#路北延(兴业大街—老沿海路)、东风大路延长线均位于河北海港经济开发区内,大清河南北路位于乐亭县大清河盐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53.07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及仓储用地,其中永久占地为5.06hm2,临时占地为48.01hm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海港综合停车场项目、港滨南街(海保路—大唐电厂)管网建设工程、海阳路(文化大街—兴业大街)管网建设工程、海支三路管网建设工程、9号路管网建设工程、大清河南北路管网建设工程、港欣街(光明大路—幸福路)管网建设工程、港荣街(海滨路—海河路)管网建设工程、10#路北延(兴业大街—老沿海路)管网建设工程、东风大路延长线管网建设工程。共建设雨水管道44.94km、污水管道20.34km、给水管道20.34km,路面、绿化、路灯等交通设施的恢复工作。
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铁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