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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对《唐山海港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城柒号院项目》等7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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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结果公示2.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