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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4 15:01:58

根据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2023)冀0225执10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刘振生坐落于海港开发区祥盛小区115楼1门102号房地产权过户至邵桂芹名下。原权利人为刘振生的唐山房权证字第30600528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冀唐国用(2007)第312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