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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民、姚兴艳、刘爱武、贾凤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海港开发区惠泽小区商业B区15号唐山房海港共字第09973号、唐山房海港共字第09974号、唐山房海港共字第09975号、唐山房海港共字第0997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