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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3-05 10:02:26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乐亭县水利局试验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冷大路西,不动产证号为乐国用(96)字第(初)9600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