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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09:18:02

编号:(2024)第(00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崔丽娥 申请继承(受遗赠)崔丽娥、杨忠民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崔丽娥、杨忠民

继承人:崔丽娥

不动产坐落:海港开发区海安家园112楼1门501号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成套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房屋面积)7.9㎡/93.5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5-2917950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港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