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开发区全区行政区域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和持有交警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企业安全生产必需的危化品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禁止通行。群众遇特殊情况出入社区(村)的,需持有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出入开发区的,需持有镇(街)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通行证,经核验行程码、健康码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山海港开发区防控办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