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及河北农机补贴手机APP系统已于近期全部开通,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15号)、《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财〔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将于2021年11月8日13时30分正式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我区购机者(户籍在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通过手机APP递交购机申请,具体如下:
一、手机APP申请方式操作流程
手机下载并注册河北农机购置补贴APP。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逐项填写购机者和机具等信息,上传购机者证件、发票等项资料的电子照片,全部完成后进行提交,(APP下载二维码附后)。提交成功后,已由区农业农村办提前核实机具者,应携带人机合影电子照片、铭牌电子照片和申请资料(详见第二点“其它相关说明和要求”)到管委会南楼422履行相关手续;未核实机具者,应由区农业农村办核实机具后再行办理。
二、其它相关说明和要求
(一)申请资料:个人申请资料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名下的唐山银行卡或存折、发票、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业经营组织申请资料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发票、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牌证类农机相关规定:购置拖拉机、小麦或玉米联合收获机等牌证类机械者,在上述流程基础上,手机APP申请时应提交登记证书编号和行驶证号码,窗口申请时应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数量要求:原则上,个人申请数量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数量不超过10台;特殊情况超出上述规定数量者,由区农业农村办对申请者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核实后,合理确定数量。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