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在港口水域进行捕捞、垂钓、观光等活动的通告
目前,在京唐港区航道、港池及防波堤水域存在捕捞、垂钓、观光等活动,严重影响港口正常生产秩序和船舶进出港安全,极易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唐山港京唐港区锚地、航道、港池、防波堤附近水域及安全作业区内,严禁从事养殖、捕捞、垂钓、娱乐观光等有碍船舶航行安全的活动。
二、所有船舶、人员不得进行拖曳、系泊等影响海上安全设施、助航标志安全和正常工作效能的活动。
三、对于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海港经济开发区海防委员会、海防派出所、唐山海事局、海警、农业农村等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对于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非法船只、橡皮艇等活动工具依法予以扣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