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移风易俗树新风、文明健康过春节”的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烟花爆竹爆炸案件和事故发生,特公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二、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经营场所试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非标、超标产品。
三、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严厉处罚。
举报电话(昼夜):
公安分局:11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2913359
海港经济开发区安委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