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联合发布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唐山港区域内实施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首批唐山港区域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事项共有18项。
唐山港由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和丰南港区组成。其中,京唐港区由唐山海事局管辖,曹妃甸港区和丰南港区由曹妃甸海事局管辖。然而,曹妃甸海事局与唐山海事局相距70多公里,由于业务不能互通,海事业务办理人往返两家单位需要近3个小时。为方便群众办理海事业务,唐山海事局与曹妃甸海事局强化区域海事协同,将开启三个港区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有效解决“一港双局”信息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堵点和痛点,打破海事政务事项办理地域、层级限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海事政务服务。 根据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联合编制的首批唐山港区域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事项清单,通航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5大类18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同城共办”。行政相对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现场任意一种办理方式,就近到唐山地区任意一个海事政务窗口,办理“同城共办”清单范围内任意一项海事政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