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指挥中心通过露天禁烧高架监控系统发现并推送我区王滩镇田家房子村附近存在露天焚烧行为。王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一小时内迅速完成处置。
经现场调查核实,王滩镇东李庄村村民赵某某在自家田地劳作时点燃田地中稻毛子导致火情发生,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由王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赵某某顶格行政处罚人民币2000元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王滩镇党委对相应网格员东李庄村党支部委员李红以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
在此敬告全区城乡居民,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属违法行为,切勿触碰法律红线。